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资料
– 个人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婚姻关系证件等,已婚者、有房屋共有人的需按要求提供。
– 购房资料:购房合同(正本)、购房首付款发票。二手房能调用电子证照核实的,购房合同无需提供;新建住房提供首付款发票,二手房无需提供。
– 特殊情况补充资料:离退休职工需提供离、退休证书及申请贷款当月或上一个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单;异地缴存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提出贷款申请
– 线上申请:可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手机APP或相关政务小程序等提出申请。需阅读办理须知,填写申请信息,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上传申请资料图片后提交贷款申请。
– 线下申请: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与二手房卖方(新建住房开发商无需到场)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会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房屋评估(二手房贷款申请)
二手房贷款申请中,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无需交纳评估费,该环节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也可在提出贷款申请前进行。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部分地区采用“网点受理,当日办结”“网上申请、上门签约”等模式,方便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
签约后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可与卖方办理交税、房屋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对于二手房贷款,在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受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新建住房贷款申请在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通知领取或邮寄相关资料。借款人收到个人资料后,需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了解还款相关信息,并按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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